- 债权人:某家电制造企业
- 债务人:某国际知名零售终端
- 工作成果:债务逾期时间98个月,债权人委托催款金额658990.47元,双方最终确认总欠款为463701元。催收用时4个月,由债务人全额付清。
- (债权人出具的结案证明见正文下方)
一、债务概述:
债权人是我国知名的家用电器制造企业,成立于1978年,数十年来始终坚持稳健的发展理念。我们与该债权人的合作,始于2012年。该笔债务是打包债务中的一笔,债务人是国际知名零售终端。
该笔债务逾期时间较长(98个月),属债权债务双方在2005年至2008年间的空调产品合作经销而形成。债权人仅能提供合同及财务统计表,且双方当时的经办人员均已离职多时。
债务人属强势的零售终端,债权人自行催收过程中,债务人的经办人员以时间久远,系统多次升级,无法核对账目为由,拒绝付款。债权人多次提出与债务人进行对账,但是债务人的经办人员始终拖延应对与阻挠。债权人苦于自身证据不足、信息不全面等因素,无计可施!
二、调查分析及催款过程:
1、接受委托后,我们先对债务人的股权结构及高管成员进行了调查核实。同时开始整理该笔债务相关的证据,并与债权人应收账款管理小组多次对接。
1.1债务人成立于1995年,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,属中外合资企业,共有三家法人股东。内资法人股东两家,共占股10%,外资法人股东一家,占股90%。董事会成员共五名,董事长由外方人员担任,同时有另一名董事也为外方人员。债务人董事会成员同时担任多家法人机构的高管职务,具有多个社会职务。
1.2债务人涉及多起法律诉讼,其作为被告的胜诉率较高,且诉讼管辖地均为债务人所在地。
1.3通过询问债权人得知,其与债务人当时所签合同的文本,是由债务人提供,且债务人不允许进行任何修改。另外,因人员离职及保管不善,债权人无法提供准确的数据信息及有效的证据资料。
1.4通过询问得知,债权人应收账款管理小组在自行催款过程中,仅仅是与债务人的数名低阶采购人员对接,而这些人员均是到职时间不长的人员,确实对该笔债务的形成过程不了解。并且这些人员担心如果由他们来处理前任经手的债务,会对他们业绩造成影响,因此不愿积极推动该笔债务事宜的妥善解决。
2、在获知上述信息后,我们开始分析债务人及债务事项:
2.1债务人是具有还款能力的强势欠款对象,且其高层人员均为成功人士,非常重视自身的社会声誉,没有赖账的故意;
2.2债权证据资料不足,债务人对接人员主观上不愿解决该笔债务事宜,且从中阻挠。
3、通过分析后,我们制定的催款原则为:
3.1义所当为,放手为之!紧锣密鼓,一鼓作气!
3.2排除干扰,找准对象(债务人的高层人员),集中火力,快速解决;
3.3不扩大矛盾,见好就收(证据不足,且债务人与债权人仍然在继续合作)。
4、确定催款原则后,我们将所掌握的并能对其形成有效威慑的信息,对债务人的高层人员进行了直接书面告知。同时,我们依照<ICE8000失信关联行为及责任归属鉴定规则>的相关规定,对债务人的关联组织进行了失信关联行为责任归属与鉴定,亦进行了高效威慑。
5、经过上述工作后,债务人高层人员迅速指定相关人员与我们进行专门对接。随后,债务人受制于我们催款所施加的巨大压力,做出了一定的妥协。最终,经债权人同意,双方以“463701元”作为双方的应收应付金额。书面确认完成后,债务人在7日内,全额付清了该笔款项。
6、该笔债务催收任务的顺利完成,得到了债权人给予的高度评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