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03656元欠款逾期33个月委托中启信联7个月催回

  • 债权人:某A股上市公司
  • 债务人:某环保工程公司
  • 工作成果:债权人于2017年12月18日委托催收该欠款。委托金额2300856.60元。 经我公司催收后,债务人确认实际欠款金额为2303656元(大于债权人统计的应收款金额)。债务人最终于2018年7月16日向债权人全额付清欠款。该笔欠款催收用时7个月。

债权人出具的结案证明见结尾处。

第一章、债务情况概述

债权人是某A股上市公司,债务人是北京某环保工程公司,成立于2006年,主要从事大气污染治理,水污染治理,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,施工总承包等经营项目。

一、债务形成原因和过程:

2010 年至 2016 年期间,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了上百份买卖合同,由债权人向其供应仪器设备,合同总金额为 20540328 元。

债权人财务资料显示,债务人已付款金额为 18239471.4 元,累计欠款 2300856.6 元,其中多数为质保金。

二、债权人陈述的部分其他事项:

1、该欠款中有部分属于债务人的贵州、黑龙江、江苏三地的分公司所欠,这三地分公司不积极配合对账,债务人也经常以内部流程繁琐等理由,拒绝确认欠款。对于质保金更是长期逾期,部分质保金逾期已超过 5 年。

2、债权人曾多次向债务人发送《企业询证函》,但债务人均在不相符处盖章,且拒绝告知不相符的原因。债权人也多次要求债务人对账,但被拒绝。

3、2016年4月,债权人希望以打折方式收回质保金,债务人未同意。

三、2017年12月18日,债权人正式委托我们催收该笔欠款。

第二章、债权证据的整理及对债务人的调查研判

一、对债权证据资料的收集整理:

债权人持有部分合同、已开发票存根、开箱验收单、往来财务明细账以及债务人已付款凭证。

二、债权人提供的参考信息:

1、债务人实际具备支付能力,属有钱不付;

2、债务人于2016年10月付款33.66万,后债务人称该笔款项系错付,应该付给别家公司的错付给债权人了,要求债权人退回。当时债权人考虑其欠款太多,不予退回,经过反复僵持也未退给债务人。后来债务人给债权人发了传真,承认他们出错导致付错款,再次请求退回无果,导致继续僵持。

三、对债务人的调查研判:

1、债务人承接多项总包工程,存在多笔大额工程款未收回的状况。并且债务人曾于2017年间启动了重组程序。

2、债务人被诉记录较多(35条)。债务人的关联单位存在超过100条被诉及被执行记录。

获知上述信息后,我们研判认为:债务人外欠款项较多,存在极大的偿债风险。需及时向债务人及其股东施压,方能尽早回款。

第三章、制定催款原则及实施催款

一、对债务人进行充分调查并作出研判后,我们制定的催款原则为:

1、告诫在先,言出必行

明确告知债务人,其若在我们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不还款也不提出任何异议的,我们将向相关政府部门领导、金融机构及其商业合作伙伴,发送其恶意失信记录。

2、高效工作,促使债务人母公司积极督促债务人履行付款义务

鉴于债务人属于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,债务人母公司对其管理人员、管理制度等具有决定性的作用,与债务人间存在控制型关联关系。因此,应积极搜集债务人母公司相关负责人的信息,择机要求其督促债务人履行付款义务。

二、催款工作实施(因涉及商业机密,简述)

1、确定催款原则后,我们将所掌握的并能对其形成有效威慑的信息,对债务人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直接书面告知。同时,我们依照执业规则,对债务人母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亦进行了高效威慑。

2、由于前期所做的大量有效的调查工作,债务人在我们的第二个催收阶段内,就开始与债权人进行积极联系并对账。

3、随着压力的施加,在我们的组织下,债务人与债权人于2008年4月30签署《往来账务清算协议》,最终确认所欠款项为2303656元(该金额高于债权人自行统计应收款金额)。

三、欠款支付

2018年7月16日,债务人在协议约定时间内,一次性向债权人付清了所欠的2303656元款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