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逾期 39 个月、诉讼时效已过、委托中启信联28 天全额回款

  • 债权人:重庆某自动化股份公司(A 股上市)
  • 债务人:江苏某实业公司
  • 工作成果:债权人于 2017年6月20 日委托我公司催收该笔欠款。委 托催款金额 116910 元,欠款逾期时间计 39 个月。 经我公司催收后,债务人于 2017年7 月 18 日向债权人一次性付清所欠款项。

债权人出具的结案证明见正文下方。

第一章、债务情况概述

债权人是重庆某 A 股上市公司,成立于 1999 年,主要从事工业 自动化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生产和经营。债务人是江苏省张家港市某公司,成立于 1998 年,主要从事钢材轧制。

1、债务人向债权人采购相关设备,合同总金额 233820 元。债权 人已于 2014 年 3 月 4 日向债务人全额开票。债务人已付款 116910 元(合同总金额的 50%),尚欠债权人款项 116910 元。

2、2017年6月20日,债权人正式委托我们催收该笔欠款。

第二章、债权证据的整理及对债务人的调查研判

1、对债权证据资料的整理:

债权人持有合同及已开发票存根,未提供送货单及验收单据。

2、对债务人的调查研判:

2.1 债务人成立于 1998 年,属法人及自然人共同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。债务人主要从事钢材压制,受行业大环境影响,经营情况不甚理想。

2.2 债务人关联单位众多,涉诉及被执行记录较多。

2.3 经过调查,我们找到了债务人的原合同经办人。但是,该经办人不愿积极处理该欠款事项,推脱责任心理明显。并且,债务人的高层人员数量较多,分管职责复杂。这种情况的存在将增加我们的催款难度。

获知上述信息后,我们研判认为:⑴债务人目前虽然受大环境影响,经营情况不理想,但是欠款金额较小,其具备偿还能力;⑵债务 人原经办人不愿配合处理此事,且因债务人高层人员职责分工较为复杂,因此需找准关键对象,方能快速回款。

第三章、制定催款原则及实施催款

1、对债务人进行充分调查并作出研判后,我们制定的催 款原则为:

快速调查获取债务人的关键人员,集中力量对其施压,迫使债务人迅速还款。

2、催款工作实施(因涉及商业机密,简述)

2.1 确定催款原则后,我们将所掌握的并能对其形成有效威慑的 信息,对债务人的高层人员进行了直接书面告知。同时,我们依照《ICE8000 失信行为及责任归属鉴定规则》及《ICE8000 失信关联行 为及责任归属鉴定规则》的相关规定,对债务人及其关联组织进行了高效威慑。

2.2 在我们实施威慑程序后,债务人迅速指定相关人员与债权人进行联络,并明确承诺了付款时间。

3、全额付款

2017 年7月18 日,债务人全额向债权人支付了所欠的116910 元。 该笔欠款催收成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