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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启信联-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后能找股东还钱吗

公司与人一样,有公司成立,公司消亡,公司注销,也就相当于公司消亡,不少欠债公司为了逃避还款的责任,在欠债后将公司注销,以为就能逃避还钱,那么,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后能找股东还钱吗?我们以案例简要阐述这个问题。

【案情摘要】

1、 2014年1月,深圳A公司注册成立,股东为刘某、陈某、杨某,注册资金50万元。

2、2015年8月,深圳A公司与板材供货商邓某签订了《板材买卖合同》,合同约定邓某为深圳A公司提供板材。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期间,双方交易额达120万元。

3、深圳A公司只陆续支付40万元,剩余80万元拖延不予支付,在邓某的一再催促下,该公司向邓某出具对账单,确认欠货款金额80万元,承诺在一年内分期付清。

4、2017年2月,该公司在未偿还邓某货款的情况下,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,决议将公司注销,并由三个股东刘某、陈某、杨某担任清算组成员。

5、2017年4月,未收到货款的邓某到公司追债,发现该公司地址已经更换成另外一家公司在经营。经过调取工商信息查询,发现该公司已进行了清算注销。

6、邓某找到该公司股东,要求他们支付公司拖欠的货款80万元。股东一口咬定,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,以公司财产承担有限责任,欠款应当由公司偿还,公司现在账面亏空,已经清算注销,与他们股东个人无关。

7、邓某无奈,委托律师起诉到法院,法院经过审理判决:虽然深圳A公司在注销前成立了清算组,但清算组明知邓某是公司的债权人,却没有书面通知邓某,只是登报公告清算事宜,导致邓某没有及时申报债权,依法判决三位股东对邓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。

【中启信联律师建议】

1、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,要严格履行法定清算程序,有限责任公司在注销前,应当由股东组成清算组,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,并将公司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,以及登记地省级以上的报纸上进行公告。

2、经过合法程序清算,退出市场,这样,能让企业股东得到保护。欠债公司的股东以为悄悄地将公司注销,就可以逃避债务,实在是对法律一知半解的做法。

3、如果公司还有没有付款的债务,公司虽然注销了,但不正当清算,股东可是逃脱不了责任!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后债权人可以找股东还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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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启信联如何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追回货款

微信聊天在企业经营中非常普遍,已经作为商业交流常用的工具之一,通过微信洽谈、下单、通知交货、对帐等,那么,在拖欠货款时,如何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追回货款?下面我们通过案例来分析。

案情摘要:

1、甲公司是经营粮油生意的小企业,批发销售粮油、鸡蛋、干货等食品,乙公司每月从甲公司采购粮油,用于公司食堂。

2、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,都是通过甲公司老板和乙公司行政经理微信沟通,通过微信文字或者语音,通知甲公司送多少粮油到乙公司,约定货到后60天结款。

3、转账方式是,甲公司老板与乙公司行政经理微信对账后,乙公司财务的个人账户转到甲公司老板个人账户。

4、持续交易两年后,乙公司财务紧张,连续拖欠6个月货款未结算,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5、甲公司提交的证据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及银行收款记录。

6、庭审时,乙公司否认,提出甲公司老板微信聊天的行政经理不是乙方公司的员工,乙公司没有拖欠甲公司货款,所有的货款已经支付完毕。

7、法院经过审理,认为乙公司拖欠货款的行为成立,甲公司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足以证明乙公司欠款的事实,判决乙公司支付货款12万元.

法院认为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十条:“当事人订立合同,有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”。本案中,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粮油买卖合同,但从交易开始,即通过微信洽谈、下单、对账的交易习惯,结合以往付款金额与微信对账记录能一一对应的事实,认定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。

律师说法

如何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追回货款?

微信作为一种便捷、高效的通讯软件,在商业交易中,人们通常通过微信聊天方式进行洽谈、下单、收货、对账等。

微信聊天记录在证据形式中,属于电子证据,已经成为诉讼当事人在打官司过程中提交给法院的主要证据,对微信聊天记录证据的审查,关系到案件基本事实的认定。

中启信联追货款案件中,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应当满足以下条件:

1、应当确定微信聊天的双方为本案有关的人,现在微信都是实名制,确认不了微信聊天的对方是谁的情况下,可以向腾讯公司申请调取微信号的主体信息。

2、作为核心证据,微信聊天的内容必须具有相对完整性,能够说明诉讼当事人想要说明的事实。

3、2019年12月26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修正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,依据该决定,2020年5月1日起,微信、微博、短信等聊天记录是电子证据,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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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启信联-让当事人最省心的追债律师队伍

在我国社会已经相当发展的今天,在我国依法治国的工作相当全面展开的今天,可以说律师到处都是,要聘请律师、委托律师并不难。最难的是,要找到一个省心的律师很不容易。在现实生活中,律师广告、法律服务广告随处可见,在很多地方甚至铺天盖地,在自己家门上,被贴了一张又一张的律师广告、法律服务广告,让人无不烦心。

然而,等案件当事人们真正需要委托律师依法维权的时候,委托代理律师却是很不让人省心的。他们要么在咨询的时候说官司一定能打赢,可是收了律师费以后就没有这种底气、语气了。要么随便写材料起诉别人,结果漏洞百出,反被人家抓住把柄打败拆。要么收了律师费用,还居然出卖委托人到对方当事人那里收受好处,充当对方当事人的帮凶、做对方当事人损失委托人权益的内鬼。

种种的乱七八糟的情况,不是让案件当事人省心,而是让案件当事人更加的烦心。因此,鉴于这些种种的发生在委托律师中的情况,在很多案件当事人需要委托律师的时候,不得不小心百倍的注意。因为他们也怕请到一个乱七八糟的律师,夸下海口把律师费欺骗走,却不做一个律师应该做的事。这样的情况,每一个案件当事人都是害怕的。可以说,如果不小心请到一个乱七八糟的律师,那真是人生的不幸。

面对不负责律师的各种乱象和很糟糕的局面,要找到一个省事省心的好律师,那真的是很不容易,有的时候能碰到一个好律师还真是要讲缘分。让人感觉到像是百里挑一、千里挑一、万里挑一,甚至是10万里挑一。委托一个律师都让人这样辛苦,这真是让人感觉到做人难,作为一个案件当事人更是难上加难。

因此,我们呼唤律师收取律师费就应当对当事人的服务认真负责,让他们省事省心。本平台的律师鉴于这种无良知律师乱象状况,凭良心和最可靠的职业道德,下决心真真实实的帮助委托当事人,绝不先收取委托当事人的一分钱,打赢了官司再通知他们按双方的协定付费,真正让委托当事人们省事、省心无压力,是名副其实的、实实在在的、真正让委托当事人最省事、最省心的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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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条有效期已改为3年,及时保护你的诉讼权利

以前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欠条的诉讼时效只有两年,现在一定要注意了,只要没超过3年你的欠条就还是受法律保护的,诉讼还来得及。借钱人打了欠条、很多人却失联一时半会儿没办法要到钱,为了保护欠条的时效性、债权人需要及时通过法律来保护欠条的有效期。

2017年10月1日民法修改为三年,也就是说,如果写了还款日期,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都是一样,可以从到期的日期起三年之内都有效,还款日期如果没有写,欠条的追诉时效就要从写借条那天起三年之内,如果超过这个诉讼时效通过法律途径就没人帮得到你了,因为这张借条已经相当不受法律保护了。

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,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,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。借条要写明出借人姓名,借款金额(要有大小写),借款人签名或盖章,出具借条的日期。如果有利息的借贷还要注明还款方式,利息的计算方法,违约责任等。

法律规定,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,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。超过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,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。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,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,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。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,诉讼时效不在起算。

很多人电话咨询,手里有借条想起诉却找不到欠债人?没有关系,很多债权债务不一定要见到欠债人,只要您找的律师尽职尽责、可以灵活运用法律条款来让欠债人自已跳出来,只要欠条有效期没过,这个债权还是有效的。

拖欠货款迟迟不付如何维权

每到年关,就成了讨债的和欠债的各自“斗法”的时候,一个拖着不给,一个为讨债绞尽脑汁,对于拖欠的货款迟迟不付,如何维权?
基本案情:
李先生在深圳开了一家电子设备批发公司,专门从海外收购电子芯片,再转卖给本地客户,这种模式已经成为了行业惯例。2018年年初,经朋友介绍,李先生认识了谭先生,得知谭先生专门卖蓝牙耳机,急需一批耳机芯片,就以成本价与谭先生进行了一次合作。

之后,李先生多次将耳机芯片卖给谭先生,几次合作都非常愉快。年底,李先生依约将一批进口耳机芯片交付给谭先生后,考虑到双方是朋友,没有立即要求对方付款,过来两个月后,发现谭先生那边还没有付款,也没有联系自己,李先生就上门找谭先生,要求尽快支付,哪知谭先生说最近资金紧张,账上没有“余钱”,先缓缓。

过了几个月,李先生再次就货款一事联系谭先生,对方不接电话,上门也找不到人,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,李先生决定委托律师处理。

案件进展:
接到李先生的委托后,本律师团队迅速向谭先生发送律师函,以固定案件事实,随即指导李先生搜集了历次送货合同、签收条、货款转账记录、以及最后一次谈话的录音等证据起诉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,最终诉求得到法院的全部支持,帮助李先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中启信联律师小结:
1.货款纠纷作为一类常见的纠纷,看似简单,但也要求债权人一方及时收集有利证据,要形成规范的商业活动,与他方进行交易时,最好有书面的合同,合同要明确付款时间及条件、违约责任,在依约交付货物后,要保存他方签收凭证。
2.发现他方有可能不付款的情况时,要尽早咨询专业人士,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,搜集与他方就货款进行沟通的视听证据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最好签订书面的还款协议,这样在起诉时,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
中启信联货款催收:法院找不到被告不公告也能缺席判决的合同技巧

货款催收案件中,法院找不到被告不公告也能缺席判决的合同技巧有那些呢?因为被告公司人去楼空,法院无法送达材料,而要登报公告送达,导致比正常案件延长了60天的时间。怎么避免这种状况?我们通过案例来简要分析。

案情摘要

1、深圳A公司拖欠东莞B公司货款79万元,深圳A公司未能按期支付货,B公司将其诉至法院。

2、跟很多案件一样,法院遭遇到了送达难,A公司已经人去楼空,电话联系不上,无人去法院拿材料。

3、A公司与B公司买卖合同中约定:“本合同载明的双方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,今后凡与本合同项下货款有关的对账单据、催收单据以及相关法律文书、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均以此为准,双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,应及时通知对方,否则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及联系方式送达的文件均为有效送达,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各自承担。”

4、法官按照A公司与B公司的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送达地址快递,开庭传票、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时,A公司没有人签收。

5、快递的应诉材料退回法院后,法院没有按照一般流程登报公告案件开庭情况,而是正常排期开庭,在被告没有到庭的情况下,依法缺席审理,三个月内判决结案。

法条链接

2017年7月19日,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》法发(2017)19号第八条规定:当事人拒绝确认送达地址或以拒绝应诉、拒接电话、避而不见送达人员、搬离原住所等躲避、规避送达,人民法院不能或无法要求其确认送达地址的,可以分别以下列情形处理:

(一)当事人在诉讼所涉及的合同、往来函件中对送达地址有明确约定的,以约定的地址为送达地址;……

人民法院按照上述地址进行送达的,可以同时以电话、微信等方式通知受送达人。

律师评析

货款催收:法院找不到被告不公告也能缺席判决的合同技巧:

在经济往来合同内容中明确约定:发生纠纷引发诉讼时,接收材料的送达地址。即可以避免打官司时,法院联系不上被告的程序障碍,避免登报公告送达时间上的拖延,使得法院尽快结案。

追债过程中谨防老赖虚假诉讼阻碍执行

老赖通过虚假诉讼来增加法院执行的障碍,我们通过案例来简要解析追债过程中谨防老赖虚假诉讼!

【案情摘要】

1、A公司因资金周转向罗某和刘某借款三百万元,并将上述38套房屋抵押担保,并做了抵押登记登记。

2、2015年,刘某与A公司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约定刘某以210万元购买38套房屋。

3、后法院调解A公司与罗刘二人的民间借贷案:A公司需向刘罗二人支付借款三百万元及利息,如不履行则拍卖38套房屋。

4、2016年,罗刘二人申请强制执行。王某出具《租赁经营合同》抗辩,并提起执行异议之诉,称其已承租38套房屋,租期9年自2014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13日,并已支付租金至2020年,买卖不破租赁。

【司法观点】

1、一审法院认为:根据“买卖不破租赁”的原则,承租人承租的房屋在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拍卖时,并不必然导致租赁权消灭。

2、经法院勘验,涉案房屋并未如《租赁经营合同》约定进行装修,且王某称其已付A公司的租金120万元均为现金,并不符合交易习惯,且有违常理, 而且仅有收据证明,该租赁不真实。王某的诉讼认定为虚假诉讼,目的为阻碍法院执行。

3、二审法院维持原判,既判决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执行,偿还债务。

中启信联律师评析

追债过程中谨防老赖虚假诉讼,阻碍执行!

1、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第三百一十一条,在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件中,如果遇到“买卖不破租赁”的情况,想要申请执行房屋,则需承担证明承租人的承租权不真实或不合法的义务。

2、买受人可通过调取现场取证等方式,证明租赁房屋是否真实使用,通过付款记录查询确认是否存在真实的租赁关系。以此证明租赁关系不真实,可破解出卖人和“承租人”相互串通的虚假诉讼行为。

欠债公司没有财产执行时如何执行他的到期债权?

企业三角债非常多,你欠我,我欠你,我们在帮助公司追债的过程中,经常碰到打赢官司,但是欠债的公司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可以让法院执行,碰到这种情况,还有一种路径,可以有机会追索到钱,就是查找谁还欠这个公司的钱,把这个线索和初步证据提供给法院,申请法院直接执行第三人公司的钱来偿还。我们编辑案例来解释,欠债公司没有财产执行时如何执行他的到期债权?

案例一—–直接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

1、A公司起诉B公司,讨要货款35万元,胜诉后,B公司没有主动支付,A公司申请法院执行,法院执行后,没有查到B公司的任何财产。

2、A公司在与B公司的交易过程中,了解到B公司的客户C公司,拖欠了B公司的货款80万元已经到期,尚未支付,遂提供了该信息给法院。

3、法官与C公司负责人联系,C公司承认欠了B公司货款80万元,因为自己资金紧张所以尚未支付,法院作出执行裁定,直接扣划了C公司账户35万元,偿还给了A公司,A公司债权得到偿还。

欠债公司没有财产执行时如何执行他的到期债权?

案例二—-代位权诉讼

1、A公司起诉B公司,讨要货款40万元,胜诉后,B公司没有主动支付,A公司申请法院执行,法院执行后,查到B公司名下没有任何财产。

2、A公司在催款的过程中,B公司说是因为客户C公司拖欠了自己的货款,所以导致自己资金紧张,无法支付,A公司遂提供了该信息给法院,要求执行C公司的财产。

3、法官与C公司负责人联系,C公司承认欠了B公司货款80万元,但是是因为B公司所供的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,给自己造成了重大损失,所欠货款应该抵扣自己的损失,不应该再支付给B公司。对此种情况,法院无法再直接执行C公司的财产。

4、B公司认为不存在质量问题,纯粹是C公司想赖账,但是B公司也不愿意提起诉讼起诉C公司,只表示愿意提供证据给A公司。

欠债公司没有财产执行时如何执行他的到期债权?

5、因B公司怠于催讨C公司的货款,导致A公司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,损害了A公司的利益。

6、A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,以A公司名义起诉C公司,经过法院审理,C公司以质量问题不付货款的抗辩没有证据支持,法院判决C公司败诉,最后A公司的货款从C公司那里得到清偿。

中启信联商账律师评析

欠债公司没有财产执行时如何执行他的到期债权?有两个路径可以尝试。

1、了解那些公司拖欠了债务人公司的钱,尽可能拿到初步证据,法律上叫第三人债权。

2、向法院申请执行第三人债权。根据第三人的反应会分两个路径,第三人对欠款无异议,则直接执行;第三人对欠款有异议,则可以考虑掌握的证据情况,提起代位权诉讼,另案起诉第三人。

货款纠纷:欠货款被起诉怎么处理?

拖欠货款被起诉怎么处理?法院的货款纠纷案件的被告方,区别案件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案。

1、确实拖欠货款,对原告起诉拖欠货款的金额和利息计算方式,起算时间都没有争议的,产品也不存在质量问题,通俗一点说,就是原告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,但是被告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货款的这种情况,被告最好与原告积极协商,谈妥解决方案,争取让原告撤诉,避免有污点。

2、如果对原告起诉状列明的货款金额、利息计算方式、起算时间有异议,也无法通过协商和解撤诉,那么就要积极的准备证据,提交给法院,积极应诉,争取法官在判决时,按照实际情况判决货款金额、及利息,避免原告虚高的起诉金额被法官支持。

3、如果交易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,导致了损失,在原告起诉追讨货款对质量问题避而不谈的情况下,那么就要积极的收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据,及损失金额的证据,及时提起反诉要求供货方赔偿损失和解除合同,法院一般会并案处理,货款和质量损失的金额抵扣,多出的再予以支付给对方。

4、举证技巧方面,提交给法院的证据,要有原件,原件在开庭时需要核验,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复印件给法院,一般一式两份,法院和原告各一份。微信和QQ聊天、网络证据可以先打印截图提交,开庭时带上手机或者电脑当庭核实,电子邮件证据可以打印出来提交,当庭打开邮箱核实,为了避免电子证据的灭失,这些电子证据也可以及时到公证处公证,提交公证件给法庭。

货款纠纷案件中欠货款被起诉怎么处理?这篇文章只是浅显的介绍了大致的方向,面对具体诉讼,还需要个案单独分析,制定诉讼策略和准备对应的证据材料。

为什么有很多法院生效判决执行不到钱?

不少人打官司时以为,只要打赢了官司,就可以拿到钱了。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,从往年数据来看,法院有将近40%的判决书没有办法执行到钱,为什么有很多法院生效判决执行不到钱呢?

法院执行怎么这么难呢?

下面我们以执行案例来说法,简要来解析原因。

案例一 被执行人玩失踪,且名下没有任何财产。

1、2015年10月,法院判决李某支付雷某房屋租金共12万元。判决生效后,李某仍不主动支付,雷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2、在法院执行过程中,执行法官团队多次实地走访,并查询了李某名下银行账户、股票账户、工商股权、车辆信息、房产信息等,都没有发现李某名下有任何财产。

3、而李某为了躲避法院执行,换了手机号码,人也玩起了失踪。

4、法院限制李某高消费、及纳入失信人黑名单,但是李某从来不高消费,也不向银行贷款。

5、对此没钱没房没车又找不到人,也不高消费、不贷款、无子女上好的私立学校的情况,法院确实执行困难。碰到这种情况,确实难以解决。

案例二、 被执行人转移了财产。

1、深圳A公司欠B公司300万元货款,B公司起诉A公司时,A公司就在临近的东莞市着手设立了新的公司C,并将设备、员工、业务都转移至新公司。

2、深圳A公司成了一个空壳公司。

3、B公司胜诉后,法院执行时,查到A公司没有任何财产。

4、而B公司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A公司与C公司的关系。导致法院没有办法去执行C公司的财产,该案件没有执行到钱。

案例三、被执行人变卖了财产,并将钱款存至父母或者子女名下。

1、A和B打官司的过程中,A将名下唯一房产卖了,并将卖房款以母亲的银行账号代收。

2、B打赢官司后,A不给钱,B要求法院强制执行,法院查了A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和存款。而B也无法提供证据,证明A的母亲代收了卖房款,法院无法去执行A母亲名下的钱款。

3、B也不知道还有拒执罪可以追究A的刑事责任,也就是说启动刑事案件,有机会让A做牢,通过这个方式来追索债权。

4、由于B及代理律师不深入处理,该案件最终执行不到钱。

案例四、公司股东没有实际缴纳注册资金。执行申请人没有进一步追究。

1、A贸易公司欠款B公司200万元,A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,股东是李某和陈某,但是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在2050年缴足注册资金。2个股东都没有实际缴纳公司的注册资金。

2、B公司胜诉后,A贸易公司不主动给钱,B公司申请法院执行。

3、法院查询A公司名下没有任何财产,B公司及代理律师也没有提起深度追责,法院于是按照程序终结了本次执行。也就是没有执行到钱。

案例五、企业三角债、A欠B、B欠C,D欠A等,欠债公司自己的债权没有追回来而导致没有钱还欠款。不知道还可以追索第三人债权。

1、A公司拖欠B公司货款100万,D公司拖欠A公司货款150万,B公司起诉A公司胜诉后,法院执行A公司名下财产,发现A公司名下没有任何财产。

2、A公司告诉B公司说D公司欠A公司货款,让B公司去讨要。

3、B公司不知道可以执行第三人债权,也就是可以执行D公司名下的财产,并没有将该第三人债权的线索提供给法院。最终法院没有执行的钱。

案例六、欠债人隐匿财产。执行申请人没有深入调查及要求法院公告悬赏。

1、A欠B 30万元,B胜诉后,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法院没有查到A名下的任何财产。

2、A在深圳有一套房子,是其妹妹的名义代持,房产证写的是他妹妹的名字,法院询问A的财产状况时,A隐瞒了这个事实。

3、B也没有去调查,也没有去做悬赏公告,导致法院没有执行到钱。

为什么有很多法院生效判决执行不到钱?

案例七、关联公司财产混同,优质资产转移到关联公司,欠债公司成为空壳。没有进一步启动对关联公司的诉讼。

1、ABC是关联公司,实际控制人都是陈某,A公司欠下巨额债务后,陈某将A公司名下的商标、专利、设备、业务、人员等都转到了关联公司C公司名下。A公司成了空壳。

2、D公司起诉A公司胜诉后,法院没有执行到A公司的任何财产。D公司也不知道关联公司之间,符合条件的,可以打破有限责任公司的制约,可以诉关联公司之间对彼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
3、法院最终没有执行到任何钱。

案例八、不知道扩大责任主体,对欠债公司的唯一股东没有追责。

1、A公司拖欠B公司50万元,A公司的股东是陈某,持股100%。

2、B公司起诉A公司,打赢官司后,执行A公司的财产,法院没有执行到任何钱。

3、但是A公司股东陈某名下有别墅、名车。

4、B公司不知道符合条件的情况下,可以执行A公司唯一股东名下的财产,所以没有向法院主张,最终法院没有执行到钱。陈某依旧逍遥法外。

案例九、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,但是没有连带起诉长期私下支付公司货款的股东。

1、A公司拖欠B公司货款50万元,长期以来,就是A公司的大股东刘某通过自己账户支付B公司货款。

2、B公司起诉A公司,官司打赢后,法院执行,发现A公司名下没有钱也没有任何财产。最终没有执行到钱。

3、B公司不知道这种情况,可以起诉时连带A公司股东一起诉。错过了追究A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的机会。

案例十、离婚将财产给配偶逃避债务,执行申请人不会启动撤销之诉。

1、陈某欠李某100万,李某起诉时,陈某与妻子离婚,将婚内2套房子和一辆车子给妻子,自己净身出户,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。

2、李某打赢官司后,法院没有查到陈某的任何财产,案件无法执行。

3、而李某也不知道怎么办了,不知道这种情况,法律上是否还有其他的解决办法,案件最终不了了之,没有拿到钱。

【中启律师评析】

为什么有很多法院生效判决执行不到钱?以上案例只是冰山一角,没有罗列所有的情况。

1、作为中立的法官,法院对执行案件,只会走流程,申请执行谁的财产,法院就查找谁的财产,不会主动去扩大责任人,也不会主动去查询责任人之外的人的财产。

2、如果要扩大还钱责任人的范围,这些都需要执行申请人和代理律师自己申请,并提供证据,或者另案起诉,判决书确定责任人后。法院才会依法予以处理。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案中案,也就是疑难复杂案件,需要启动多个案件来扩大责任人还钱。

3、所以说,法院执行困难,一则是欠债人没有诚信逃避债务,二则,更重要的是,债权人或者代理律师对法律一知半解造成的。不懂得深度追责。

4、追债的法律体系是比较健全的,就看会不会灵活的全盘运用。知其一,不知其二,才导致了那么多执行不了的案件,追债找专业的债务律师,才能事半功倍。